轉知-請貴校加強宣導含糖飲料禁入校園,以維師生健康,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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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1-01-11 08:40:54  點閱:271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14日彰衛食字第1090073761號函辦理。

二、依本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食品業者、師長、行政人員和家長委員不能在校園內以獎勵、贈送或慰勞、販賣的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給學生喝;校園內合作社、販賣機不能販賣含糖飲品食品業者也不能外送含糖飲品到校園內供學生飲用。

三、請貴校加強向教職員工、家長及學生宣導含糖飲料禁入校園,鼓勵學生均衡飲食並於運動前、中、後適當飲用白開水以補充流失之水分,以維護學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