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12 11:57:48 點閱:170
反詐騙:提高警覺,請撥165反詐騙專線
防詐騙秘笈與三不三要原則 警政署提供防詐小撇步,提醒民眾生活中隨時留意,避免受騙請時時自 我提醒! 如何防止詐騙? 1、不要隨便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予他人(如身分證字號、帳號、卡號及密 碼)。 2、不要聽從別人指示去操作提款機(ATM 轉帳只會把自己帳戶的錢轉 出去,不可能把別人的錢轉進來)。 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應如何處理? 要利用信用卡及金融卡背面電話直接與銀行聯絡、或撥查號台(104、 105)、警政署防詐騙專線(165)查詢,千萬不要聽從電話指示或以簡 訊所留電話和歹徒聯絡。除了提醒民眾常保警戒心,警政署更與國內知 名 App 業者 Whoscall 攜手合作,透過電話資料庫將可疑電話、疑似竄 改號碼來電等進行分析,一同防範電話詐騙! 接到不明人士來電聲稱資料外洩或欠繳信用卡費,該如何處理? 1、先利用 104、105 或警政署防詐騙專線(165)查證對方身分。 2、絕對不要聽從他人指示辦理約定(語音)轉帳或匯款,把錢轉到偽稱 的「安全帳戶」或陌生帳戶。 什麼是「警示帳戶」? 法院及警調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的需要,通報金融機構立即凍結的帳戶。 帳戶被凍結後,所有的交易功能都暫停使用,匯入款也會被退回,金融 機構必須接到法院或警調機關的解除通報,才會恢復帳戶的正常交易功 能。 發現受騙後,如何申請取回警示帳戶內的剩餘款項? 1、請立刻向警方報案或撥打警政署「165」專線,警察機關會通報金融 機構將歹徒所開立的人頭帳戶設為「警示帳戶」。如果帳戶內的資金已 匯到其他的金融機構帳戶,金融機構就會按歹徒的匯款路逕,通報匯入 行將詐騙款項圈存。 2、被害人可向「警示帳戶」所屬的金融機構洽詢帳戶內有無剩餘款項, 金融機構也會在確認帳戶內還有被害人的剩餘款項後,主動通知被害人 來協商發還事宜。但如果是交易糾紛案件或是同時有多位被害人而無法 確認款項歸屬等比較複雜的情形,就要循司法程序處理。 分證被詐欺集團盜用列為警示帳戶,應如何撤銷該紀錄? 請原來的通報單位(警調單位或金融機構)查明具體通報案件內容,並 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以便更正或撤銷警示帳戶紀錄。 防止電話詐騙,謹記「三不三要」原則 三不: 不隨便提供個人資料 不聽從別人指示操作提款機 不理會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 三要: 要保管好個人資料文件以防外流 要直撥信用卡,現金卡及金融卡背面聯絡電話查證 要利用內政部防詐騙專線(165)查證並轉寄疑似詐騙簡訊至警政署 防詐騙簡訊特碼(0911511111